中年再就業津貼2026:如何申請?資格、金額、空缺及常見問題一覽
勞工處推出的「中高齡就業計劃」(前稱「中年再就業計劃」)以及政府推行的「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」,旨在鼓勵中高齡人士(特別是 40 歲或以上或長期失業人士)重返職場。只要成功獲聘並符合指定工作時數,求職者與僱主雙方均可獲得政府發放的就業及培訓津貼!
本文為您全面拆解 2026 最新中年再就業津貼的申請資格、津貼金額、尋找空缺途徑及常見問題!
中年再就業津貼:兩大熱門計劃金額與資格比較
現時本港專為中高齡人士而設的就業津貼主要有兩個重點計劃:
| 項目 | 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(求職者直接領取) | 中高齡就業計劃(僱主/求職者) |
| 主要受惠對象 | 40 歲或以上、連續失業至少 3 個月的中高齡人士 | 40 歲或以上 的中高齡求職者及僱用他們的僱主 |
| 最高津貼金額 | 最高 HK$20,000(分階段發放) | 僱主在職培訓津貼最高 HK$60,000;兼職求職者亦有津貼 |
| 工作時數要求 | 全職或兼職(全職每星期工作 30 小時或以上) | 每星期工作至少 18 小時(全職或兼職) |
| 受聘期要求 | 連續受聘滿 6 個月(領取第一期)及 12 個月(領取第二期) | 視乎僱主提供的在職培訓期(通常 3 至 12 個月) |
計劃 1: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(求職者直接拿最高 $20,000)
1. 申請資格
- 年齡:申請當天須年滿 40 歲或以上 的香港居民。
- 失業期:在參加計劃前,須連續失業至少 3 個月(或無從事任何有酬工作)。
- 職務要求:成功獲本港僱主聘用(全職或兼職均可),薪酬符合市場水平。
2. 津貼金額與發放方式
津貼採用「分階段發放」形式,鼓勵長期留任:
- 連續受聘滿 6 個月:獲發 HK$10,000
- 連續受聘滿 12 個月:再獲發 HK$10,000
- 💰 合共最高可獲:HK$20,000
(註:若從事兼職工作,只要每星期工作滿 18 小時至 30 小時以下,亦可按比例領取半額津貼,即滿 6 個月 $5,000,滿 12 個月再獲 $5,000,合共 $10,000。)
計劃 2:中高齡就業計劃(僱主及求職者雙贏)
為提高僱主聘用中高齡人士的意欲,勞工處向僱主提供「在職培訓津貼」,同時亦為特定條件的求職者提供留任津貼。
1. 津貼金額與培訓期
- 60 歲或以上 / 長期失業/ 殘疾求職者:
- 僱主可獲每月最高 HK$5,000 的在職培訓津貼,為期 6 至 12 個月(最高可獲 HK$60,000)。
- 僱主可獲每月最高 HK$5,000 的在職培訓津貼,為期 6 至 12 個月(最高可獲 HK$60,000)。
- 40 歲至 59 歲求職者:
- 僱主可獲每月最高 HK$4,000 的在職培訓津貼,為期 3 至 6 個月(最高可獲 HK$24,000)。
- 僱主可獲每月最高 HK$4,000 的在職培訓津貼,為期 3 至 6 個月(最高可獲 HK$24,000)。
如何尋找合資格的職務空缺?
想申請以上津貼,尋找職務時可透過以下途徑:
- 勞工處「互動就業服務」網站 (iPS):
- 登入勞工處網站,在搜尋職位空缺時,勾選 「中高齡就業計劃」 或 「再就業津貼計劃」 篩選條件。
- 登入勞工處網站,在搜尋職位空缺時,勾選 「中高齡就業計劃」 或 「再就業津貼計劃」 篩選條件。
- 勞工處就業中心及就業科:
- 親身前往全港各大勞工處就業中心,登記成為求職者,就業主任會為您比對並推介合適的職務空缺。
- 親身前往全港各大勞工處就業中心,登記成為求職者,就業主任會為您比對並推介合適的職務空缺。
- 私營人力資源及招聘網站:
- 許多企業在招聘網站(如 JobsDB、HKGoodJobs 等)刊登招聘廣告時,亦會標明歡迎 40 歲或以上中高齡人士、家庭主婦或退休重返職場人士申請。
- 許多企業在招聘網站(如 JobsDB、HKGoodJobs 等)刊登招聘廣告時,亦會標明歡迎 40 歲或以上中高齡人士、家庭主婦或退休重返職場人士申請。
如何申請?(詳細流程步驟)
步驟 1:登記成為參加者
在正式入職前或入職指定期限內,登入勞工處「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」專頁或前往勞工處就業中心填寫登記表格,確認符合「40歲或以上及失業滿3個月」資格。
步驟 2:獲聘並提交僱用紀錄
找到工作並正式入職後,將「僱用合約」或「僱用通知書」遞交予勞工處辦理登記。
步驟 3:累積工作時數與留任期
按合約規定正常上班,並妥善保存每月薪金單(Pay Slip)、強積金(MPF)供款紀錄及出勤紀錄。
步驟 4:遞交津貼申請表
當連續受聘滿 6 個月及滿 12 個月後,填妥津貼發放申請表,連同工作及薪金證明提交予勞工處。經核實後,津貼將直接轉賬至申請人的個人銀行戶口!
常見問題 (FAQ)
Q1:自僱人士或炒散(臨時工)可以申請再就業津貼嗎?
不可以。 申請人必須受聘於持商業登記的本港僱主,並簽訂僱傭合約(全職或固定兼職)。純自僱、自由職業(Freelancer)或無固定僱主的臨時散工不符合申請資格。
Q2:如果中間換了工作,服務時間可以累積嗎?
原則上,第一階段的「滿6個月」需要在同一間公司/同一僱主下連續受聘。若期間轉工,新工作需要重新計算留任期。詳情需視乎勞工處對特殊轉職情況的個別審核。
Q3:領取再就業津貼需要扣稅嗎?
根據一般稅務指引,政府發放的個人就業鼓勵津貼通常不屬於應評税薪俸收入,但建議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,保留相關政府發放公函以作備查。
Q4:拿著長者生活津貼(長津)或綜援,還可以申請再就業津貼嗎?
可以申請再就業津貼,但必須注意收入審查!因工作獲得的薪金以及發放的再就業津貼,可能會被計入「長者生活津貼」或「綜援」的每月收入評估中。若總收入超過相關政府資助的上限,可能會影響原有津貼的領取資格,建議申請前先向社署或醫社工查詢。